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拋棄繼承
「拋棄繼承」是用書狀向法院表示「不要」繼承過世親人生前所遺留下來的全部財產及債務。
注意:辦理拋棄繼承,必須從知悉得繼承時起3個月内,將拋棄繼承聲請狀「送達」法院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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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狀說明
線上書狀系統會依照您的資訊生成【拋棄繼承聲請書狀】,當您從本線上系統取得書狀後,請記得將[書狀+應備文件+聲請費],在時間內遞(寄)送至各地管轄的法院,以完成完整的聲請流程喔!
使用線上拋棄繼承書狀系統,您將取得以下:
【拋棄繼承聲請書狀】、【繼承系統表】、【聲請拋棄繼承流程、注意事項及應備文件說明】、【死亡登記及除戶謄本之申請說明】、【死亡證明書之申請說明】、【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流程說明】、【存證信函及繼承權拋棄通知書說明】、【拋棄繼承法院資訊及地址說明】、【拋棄繼承時間序步驟說明】。
法院聲請費用:
新臺幣1,000元整。(以郵政匯票方式,或親自至法院遞狀時直接繳費)
法院聲請期限:
知悉其得繼承之時起三個月內,以書面向法院聲請(以送達法院的時間為準)。超過時間即不得聲請。
管轄法院:
被繼承人死亡時戶籍地之地方法院。
應備文件:
拋棄繼承聲請狀
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或死亡證明書
聲請人最新3個月內聲請之戶籍謄本
聲請人之印鑑證明
繼承系統表
通知次順位繼承人關於拋棄繼承之證明
法院流程:
法院收到拋棄繼承聲請狀後,法院會需要1至3個月不等的審查期間,待法院審查無誤後,會核發拋棄繼承准予備查的通知。
書狀特色
只要花個幾分鐘填上基本問題,就能快速下載專屬你的書狀
在家自助一站式就能完成拋棄繼承書狀,不用東奔西跑
線上小額付款,輕鬆無負擔
書狀自動顯示應遞送的法院名稱
可下載聲請拋棄繼承流程及注意事項
書狀撰擬有疑問可洽詢Line線上書狀客服
書狀費用
「聲請拋棄繼承」線上書狀費用為新台幣
3,288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