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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6-16

裁定准予更生

當事人吳○○前因積欠銀行債務高達910餘萬,不堪負擔,委託本所協助債務協商及更生,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9年度裁定准予更生,分期總計金額僅需清償80餘萬元,減掉約830萬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