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0

蛤?走錯法院?關於管轄法院

【文章:高雄律師 | 謹禾法律事務所】
每個法院都有屬於自己的司法管轄權,用來區分業務範圍,
有鑑於高雄地區的案件量增加,
為了分擔業務,在2016年正式啟用了橋頭地方法院,
今天就來看看位於高雄的「高雄地方法院」與「橋頭地方法院」各自的管轄範圍吧!

高雄地方法院

管轄範圍為:高雄市前金區、新興區、苓雅區、三民區、
前鎮區、鼓山區、鹽埕區、小港區、旗津區、鳳山區、
大寮區、林園區,還有高雄市政府代管的太平島、東沙島。

橋頭地方法院

管轄範圍為:高雄市左營區、楠梓區、梓官區、橋頭區、
大社區、仁武區、鳥松區、大社區、燕巢區、岡山區、
彌陀區、永安區、茄萣區、湖內區、路竹區、阿蓮區、
田寮區、內門區、旗山區、美濃區、杉林區、甲仙區、
六龜區、茂林區、桃源區、那瑪夏區。

要特別注意的是,
原則上,在民事訴訟上有所謂的「以原就被原則」,
也就是以被告的住所的法院管轄。
刑事訴訟方面,
除了歸屬於被告住所的法院管轄之外,犯罪地的法院也有管轄權。

看完了今天簡單的區分之後,
是不是對於高雄的兩個地方法院的業務範圍有更多的認識呢?卡謹來看禾厲害,我們下次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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