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血緣不再代表義務:聊聊法院免除扶養責任的裁定
【文章:高雄律師 | 謹禾法律事務所】
當血緣不再代表義務:聊聊法院免除扶養責任的裁定
在法律與道德的交錯點上,親子關係是否必然承擔扶養義務?本案即是一場挑戰傳統觀念的司法實踐。
兩名成年子女向法院聲請免除對母親的扶養義務,理由是母親自他們年幼時即未盡扶養責任,甚至對家庭毫無貢獻。本案如何影響未來的親權關係與扶養爭議?
本文將透過故事方式解析判決內容與影響。
一、故事背景:失落的親情與扶養爭議
乙先生與丙小姐自小由父親獨力扶養,母親甲女士在他們年幼時便離家,未曾支付生活費,也未曾照料他們的成長。
成長過程中,他們靠著父親與祖母的照顧,對母親的印象只有偶爾回家索取金錢。直到近年,甲女士因年老無力維生,依據《民法》第1118條請求兩人履行扶養義務。
面對這突如其來的請求,乙與丙感到錯愕。他們認為,一個從未對他們付出關愛與經濟支持的母親,是否仍有權要求扶養?
二、免除扶養法律爭點與法院見解
法院審理本案的關鍵,在於《民法》第1118條之1所規定的免除扶養義務條件,是否適用於此案。
1. 免除扶養的法源依據
根據《民法》第1118條之1,受扶養權利者若有以下情況之一,且情節重大,法院得免除其扶養義務:
- 未盡扶養義務
- 對負扶養義務者造成虐待或重大侮辱
- 其他情節重大,顯失公平之情形
2. 免除扶養事證與法院認定
(1) 親子關係確認
法院依據戶籍謄本確認,乙、丙確為甲之子女。
(2) 財務狀況評估
法院調取甲的財產與所得資料,發現其目前沒有穩定收入,符合受扶養之必要條件。
(3) 母親未盡扶養義務
乙、丙提供證據證明,甲自他們年幼時即未曾負擔任何生活費,甚至在經濟困難時亦未提供協助,造成親子情感疏離。證人(乙、丙之父親)也證實,甲多年來未曾提供孩子任何生活照顧。
三、免除扶養法院裁判理由與影響
法院綜合考量後認為,甲女士自子女年幼時便未盡母職,完全放棄扶養義務,導致親子情感破裂。
若仍要求乙、丙承擔扶養義務,將有失公平。因此,法院依《民法》第1118條之1裁定:
✅ 免除乙、丙對甲女士的扶養義務
✅ 聲請程序費用由甲負擔
此判決彰顯法律在親情與公平之間的平衡,未來類似案件將可能依循此判例,對傳統扶養觀念帶來深遠影響。
四、免除扶養重點摘要
✅ 親子間的扶養義務並非絕對:法院可依據《民法》第1118條之1,視具體情況免除扶養責任。
✅ 未盡扶養義務者,可能喪失受扶養權利:本案中,母親未盡扶養責任,被法院認定應免除子女的扶養義務。
✅ 法院衡平個案,避免強人所難:本案裁定避免了僅依血緣強制子女負擔扶養,反映法律對家庭責任的實質審查。
五、結語:親情與法律的界線
本案強調,扶養義務不僅取決於血緣,更涉及雙方是否履行家庭責任。當親職未能履行,法律也允許子女主張免除扶養義務,以確保公平正義。此判決不僅對個案當事人產生影響,也對未來類似爭議提供參考依據。
立即行動,保障您的法律權益!
如果您或您的家人正面臨扶養義務爭議,不確定是否應承擔扶養責任,請立即尋求專業律師的協助!法律提供彈性調整的機會,不要讓不公平的責任壓在自己身上。立即聯繫專業律師,讓法律保護您的權益!
相關文章夫妻關係破裂無法溝通?想要離婚怎麼辦?什麼理由可以向法院訴請離婚?|了解向法院訴請離婚的11大理由、判決離婚要件及最新法律變動離婚的夫妻,遇到節慶假日,想要與未同住的孩子一起過節,法院會怎麼安排呢?|法院裁定未成年子女會面交往案例父母必讀:孩子犯錯,父母連帶賠償責任不可忽視!|常見的父母連帶賠償責任範圍有哪些?能不能免除父母連帶賠償責任?法院強制扣薪,但我還有孩子要養,怎麼辦?|關於強制扣薪聲明異議成年是幾歲? | 關於成年的法律規定不打不成器? | 關於懲戒權
其他文章民事訴訟費用報你知:從裁判費到強制執行程序費用,一文搞懂!|訴訟有哪些費用?強制執行有哪些費用?謹禾法律事務所【法律諮詢】介紹訴訟要花錢嗎?訴訟要花哪些錢?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訴訟前的評估重點有哪些?
加入謹禾法律事務所LINE官方帳號,立即預約諮詢
謹禾法律事務所
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6號12樓(07)973-5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