訴訟要花錢嗎?訴訟要花哪些錢?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訴訟前的評估重點有哪些?
【文章:高雄律師 | 謹禾法律事務所】
訴訟要花錢嗎?訴訟要花哪些錢?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訴訟前的評估重點有哪些?
車禍糾紛、欠錢不還、遺產分割、履行契約、商業糾紛種種民事上的法律問題,談都談過了,但雙方僵持不下、甚至到後來對方理都不理,看來只有訴訟一途…
雖然訴訟不是人與人之間解決問題的最佳方法,但當訴訟成為你不得不採取的唯一方法時,你就需要仔細評估,舉凡「訴訟要花錢嗎?」、「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到「訴訟委任律師流程」等,你都想清楚了嗎?
下文我們將分享民事訴訟的種種花費、律師在民事訴訟中的協助及民事訴訟委任律師的流程。
清楚各項法律訴訟的時間、金錢、勞心、精神等成本,讓你在訴訟前,更精準評估自己的需求!
目次
1決定訴訟的評估重點有哪些?
2訴訟要花錢嗎?訴訟要花哪些錢?
3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4律師在訴訟中能提供什麼協助?
5訴訟委任律師流程
1決定訴訟的評估重點有哪些?
1) 是不是只剩訴訟一途了?還有其他選擇嗎?
當面臨爭議或糾紛時,訴訟是其中一種解決途徑,但不一定是唯一的選擇。
首先,你需要先評估爭議的性質。
有些問題可能透過談判、協商、調解或仲裁等方式解決,而無需進入訴訟流程。這些訴訟以外的方法通常比訴訟更迅速,更具靈活性。
第二,雙方處理問題方式的意願。
雙方是否可能更傾向於和解或透過其他形式達成協議,是否能比起判決更有彈性解決問題?一旦開啟訴訟,甚至可能造成原本有望協商的事情直接面臨破局?
第三,事件本身以外的人的看法。
解決問題的選擇上,同時若有需考量保留當事人間的合作可能性、或在同業間、親人間、同事間留有一定的空間與名聲,這一類屬爭議雙方當事人以外的人的看法,是否會形成你選擇訴訟為解決方法的不利益?
甚至當選擇訴訟為解決的方法時,原本身邊的同業、同事、親戚間等的關係,會形成無法挽回的局勢?
總的來說,訴訟雖然是解決爭議的方式之一,但並非適用於所有情況。在面臨糾紛時,詳細評估這些重點,以找到最適合當事人需求的解決途徑,是一個明智的做法。
當你已經窮盡訴訟以外的方法想解決問題,但仍無法達成,卻又想爭取自己的權益時,你這時,就可以考慮訴訟處理。
2) 進入訴訟有無法律依據及證據支持?
進入訴訟前,最基本的評估重點,是要去檢視案件的法律依據及證據支持,評估是否有足夠的法律依據支持訴訟的合理性,甚至有足夠的證據能支持訴訟上的主張。
法律依據與證據,是支持訴訟進行的重要考量。
3) 訴訟的實益?勝訴後是否真的能拿到錢?
在決定是否進行訴訟時,確保勝訴後能夠實際收到款項或賠償是一個極為重要的評估重點。
訴訟前,不要忘了評估被告方的資產狀況,畢竟即使獲得法院判決,如果被告方沒有足夠的資產支付金錢,勝訴可能難以轉化為實際收益。
此部分能考慮另向法院聲請保全措施,在對方有脫產等情況下,可以向法聲請假扣押、假處分保全處分,暫時凍結對方資產,以確保最終能夠獲得金錢或賠償。
換句話說,確保在勝訴後能夠實際收到款項,需要記得評估對方的經濟狀況、法院執行程序以及採取的相應措施。
在訴訟前謹慎地進行這些評估,有助於最大程度地確保訴訟的有效性。
4) 訴訟的金錢成本?訴訟要花多少錢?
進入訴訟,除了基本的證據外,第一個要面對的就是訴訟所需的金錢成本。
訴訟程序可能伴隨的法律費用(例如法院裁判費、鑑定費、律師費等),與想主張的權利或金額,是否符合比例?
在某些情況下,瞭解訴訟伴隨的金錢成本後,當事人可能更願意尋求更迅速和經濟的解決方案。
因此,進入訴訟前的評估重點,包括應去瞭解訴訟的金錢成本、訴訟要花多少錢。
5) 訴訟的時間成本?訴訟要多久?
你需要想想,你是否願意花時間進入訴訟來解決你遇到的問題。換句話說,你遇到的法律問題,值不值得你用冗長的時間成本去解決?
一般來說,訴訟程序上,基於調查證據、審理的需要,通常一個審級,約略一年左右(這只是個大概,相較於有些人可能以為一個月就能有個判決結果,需要先讓你知道,訴訟所花的時間可能比你想的還要長)。
進入訴訟後,經一審判決,如有任一方不服氣一審判決,會再由不同審級的法官審理,這時可能會再進入第二審、第三審。
這時累積花費的訴訟時間,可能就是三年起跳。
這個訴訟時間的成本,值不值得?每個人心中的那把尺不同,評估好可能要面臨的程序時間後,或許能更清楚決定採取問題解決的方法!
各級法院辦案期限實施要點第2點(節錄)
案件自收案之日起,逾下列期限尚未終結者,除由院長負責督促迅速辦理外,並按月填具遲延案件月報表,層報本院:
(一)民刑事簡易程序第一審審判案件逾十個月;國貿、海商、醫療、工程及分割共有物事件之民事簡易程序第一審審判案件逾一年四個月。
(二)民刑事通常程序第一審審判案件及民事執行事件逾一年四個月,經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刑事通常程序第一審審判案件逾一年八個月;國貿、海商、醫療、工程及分割共有物事件之民事通常程序第一審審判案件、破產事件、公司重整事件、刑事通常程序第一審金融及矚目案件逾二年。
(五)民刑事第二審審判案件逾二年,經第三人參與沒收程序之刑事通常程序第二審審判案件逾二年四個月。
(六)民刑事第三審審判案件逾一年;其行言詞辯論者,逾一年四個月。
6) 訴訟的勞心成本?訴訟資料的準備、證人的傳喚?
最容易被忽略的,就是訴訟的勞心成本。
進入訴訟,只有當事人清楚知道完整的事實,法官聽取當事人的說明、查看證據後,仍會有其他疑問及應調查的證據,因此訴訟過程中,非常仰賴當事人清楚的說明,可能是時間、地點、緣由的交代,可能是證據的提供。
這些都不是簡單把案子講一講後,直接丟給法官就能解決的!
訴訟程序是非常細膩的攻防過程,訴訟中,事實與證據會不斷的交錯,需要確認各方面的細節,尤其訴訟是流動的,隨時會因為呈現的證據、證人的證言、鑑定的過程,而有不同的策略調整,這些都是需要花費心力時間整理的。
另一方面,還有一種勞心成本,那就是「瞭解」訴訟程序本身,及法律適用規定、要件、對應的舉證方法的勞心。
這個「研讀法律的過程」所耗費的勞心成本,會與當事人的法律知識成反比。
當你越瞭解法律規定,你為該爭議所花費研讀法律的時間,會相對較少,但如果對於法律規定(包含實體法與訴訟法)、法院見解不清楚,那你從開始訴訟到取得判決前,會需要花費大量的精神、勞力去釐清如何主張及保障自身的權益,而這也是為何訴訟常見會需要委託律師的原因,因此委託律師代理訴訟,也可以說是一種以交付報酬換取自己的時間及減輕勞力。
因此,決定訴訟前,想清楚,是否願意配合法院對於各方面事實細節的釐清,是否有時間及心力整理相關證據、是否清楚法律規定、是否能隨時評估思考訴訟策略的調整、是否想清楚案件可能需要傳喚的證人的反彈或不配合?這些都是進入訴訟前,先要有的認識與心理建設!
7) 訴訟的心理壓力?來自對方的壓力、周邊人的壓力、程序造成的緊張?程序等待的壓力?
選擇訴訟,你有心理準備面對他人的不諒解、甚至情緒勒索嗎?你有心理準備處理證據調查中的證人傳喚嗎?你能忍受法院審理過程中,漫長等待卻未知的壓力嗎?
你的家人或跟這個案件相關的人,是否支持提告?你對自己因訴訟可能衍生的壓力,已有認識嗎?
上面這些都不是法律問題,但卻是實實在在的問題,都是在你決定進入訴訟前要先思考的!
人是有感情的、有情緒的,面對這麼冗長繁瑣的過程,你可能會承受各方壓力,或是來自於自己的壓力,甚至有些壓力會以意想不到的方式出現,你心理建設夠強壯嗎?
8) 其他考量
訴訟的過程,原則上是公開審理的,裁判書原則上也是公開可被查詢的。
如果對於遇到的糾紛,無法接受被揭露,訴訟就不是最佳選擇解決的方法。
一旦選擇訴訟方式解決紛爭,要有心理準備可能會有一定程度的個人資訊、事件經過被公開,甚至經媒體披露。
2訴訟要花錢嗎?訴訟要花哪些錢?
民事訴訟提告,法院是會收費的。(刑事的提起告訴或被告,則不用裁判費)。
下文主要是說明民事的訴訟提告花費成本。
民事訴訟提告,可能的費用包含:
1) 法院收取的裁判費。
原則上,法院收取的裁判費是以訴訟請求的金額為計算標準。
在起訴階段原告須先繳納裁判費,否則法院會裁定駁回訴訟。
訴訟審理完後取得的判決書中,會載明裁判費由誰負擔、負擔多少比例。原告可再依判決書的記載要求對方給付(或在後續強制執行中一併執行)。
裁判費收費標準,例如:訴訟標的金額1,500萬元的話,則第一審裁判費: 14萬4千元,若進入第二審,則裁判費為: 21萬6千元。
2) 調查證據所需的費用。
例如鑑定、鑑界、證人旅費。
3) 如果有保全聲請,可能會遇到供擔保的擔保金。
假扣押及假處分的裁定都會定有擔保金的數額,債權人必須先繳納裁定所指定的擔保金額以後,才可進一步聲請查封債務人財產。
4) 如果有執行查封等程序需繳納執行費。
聲請執行時,需先繳納執行費,執行費是以聲請執行的金額或價額繳交千分之八計算,但執行標的金額或價額未滿新台幣五千元者免繳。
5) 律師委任費用
民事訴訟除了第三審強制律師代理外,法律上沒有強制要委任律師,是否委任律師則視當事人訴訟策略上的考量。
*具體涉及的費用與案件開啟的相關程序不同而有所不同,以上僅通案性較容易遇到的費用整理
3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
1)民事訴訟第一審及第二審不一定要找律師,關鍵是你需不需要。
關於「訴訟一定要請律師嗎」這問題,要問問自己:是否「需要」律師協助?要進入訴訟爭執的「這件事」,對自己而言是不是「重要」的?
以法律規定而言,目前台灣的民事訴訟,第一審及第二審沒有強制律師代理,第三審則會強制委任律師訴訟,因此,第一審或第二審,可視當事人實際需求決定是否委託律師訴訟。
以實際訴訟而言,訴訟的進行,則相當仰賴當事人的法律知識程度,因此是否需要委託律師、由律師從旁協助,端視當事人對於法律的瞭解程度。
簡單來說,實體請求的適用法律、要件,是規定在實體法中,例如民法、消費者保護法等,而訴訟程序則是規定在民事訴訟法中。
也就是說,除了當事人需要瞭解自己想請求的法律基礎適用哪些實體法上的規定(即請求權基礎、構成要件的解釋)外,也需要瞭解法庭上的訴訟程序是如何進行,如何表達自己的法律上請求,例如「訴之聲明」、「事實與理由」、如何聲請調查證據、閱卷、對鑑定內容表示意見等等。
在某些訴訟類型,參與訴訟的人需具有高度專業性的訴訟知識,對於必要共同訴訟上的當事人是否完整,當事人是否適格這些基礎的訴訟程序規定,在一開始就必須掌握。
訴訟上的專業用語,都有其背後代表的意義,專業用語間又常常伴隨互相牽連的關係,因此確實很難一時半刻翻翻法條就理解。如果對於基礎的法律用語都感到陌生,確實就不易在高門檻的訴訟程序中去保障自己的實體權益。
而因為訴訟是個流動的過程,程序進行中,需要隨時掌握法官的闡明及訴訟指揮、清楚對方書狀或開庭時主張的內容代表的意義(例如基礎的形式上爭執或不爭執),後續是否需要因應訴訟進行變更、追加等。
如果對於自己到底需不需要律師協助不清楚,最好的建議是去向律師諮詢,透過諮詢過程瞭解自己所處的情況、後續要遇到的流程,需要做哪些準備,甚至當預算沒那麼足夠時,詢問律師是否有其他委託律師以外的替代方法,例如請律師撰擬書狀,開庭則由自己去開。
2)民事訴訟委託他人代理,請確認付費找的人是真正的律師,否則有違反律師法問題。
無論如何,解決紛爭有很多辦法,如果需要委託律師協助訴訟,請務必確認受委託的人是真正的律師,而非謊稱為律師的司法黃牛。沒有律師執照的人,依法是不能收取費用辦理訴訟業務的喔!
律師法第 127 條第1項
無律師證書,意圖營利而辦理訴訟事件者,除依法令執行業務者外,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3)民事訴訟委託他人代理,原則上需找律師,找律師以外的人須經法院許可。
雖然民事訴訟法第一審、第二審並未強制律師代理,但法院訴訟程序中,法官仍然可以決定「是否許可」非律師的人代理訴訟喔!
主要的原因,還是因為訴訟程序的進行需要具備訴訟程序的專業,法官在審理案件的訴訟中,無法逐一去解釋各種專業法律用語的意義,因此若由無足夠法律專業的人代理訴訟,恐怕無法保護當事人權益。
為了讓訴訟程序可以順利進行,因此訴訟代理人原則上應委任律師,不是律師代理訴訟,則要經過法官的許可才行。
這也就是為什麼,法院的開庭通知書上,為了避免當事人不清楚,有時法官也會事先提醒「如台端欲委任訴訟代理人為本件訴訟,限委任律師,或熟知法律且本件原因事實之受僱人或親屬,否則不准許代理,如有涉嫌違反律師法罪嫌,將逕移送偵辦。」
民事訴訟法第 68 條第1、2項
訴訟代理人應委任律師為之。但經審判長許可者,亦得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
前項之許可,審判長得隨時以裁定撤銷之,並應送達於為訴訟委任之人。
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第 2 條
下列之人,審判長得許可其為訴訟代理人:
一、大學法律系、所畢業者。
二、現為中央或地方機關所屬人員,經該機關委任為訴訟代理人者。
三、現受僱於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從事法務工作,經該法人或非法人團體委任為訴訟代理人者。
四、經高考法制、金融法務,或其他以法律科目為主之高等考試及格者。
五、其他依其釋明堪任該事件之訴訟代理人者。
民事事件委任非律師為訴訟代理人許可準則第 3 條
當事人委任其配偶、三親等內之血親或二親等內之姻親為訴訟代理人者,審判長得許可之。
4)民事訴訟第三審程序,一定要找律師,屬於強制律師代理,有律師協助才能上訴第三審。
最後,如果是上訴第三審,則因為第三審與第一、二審不同,第三審屬於法律審,所以這時就一定需要委任律師才能進行上訴第三審喔。
民事訴訟法第 466-1 條
對於第二審判決上訴,上訴人應委任律師為訴訟代理人。但上訴人或其法定代理人具有律師資格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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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律師在訴訟中能提供什麼協助?
想到要打官司,第一個總是會想是否要委任律師訴訟,但是究竟訴訟中可以請律師做什麼?律師的作用為何?我到底能不能自己有辦法處理?
其實,律師在案件處理上,除了大家所熟知的開庭、開會、寫狀外,還包括很多可能你不曾想過的任務。
以下將律師具體的協助內容整理成表格,更清楚瞭解律師在訴訟中如何協助當事人,為何需要請律師。
律師訴訟協助內容列表
項次 | 協助 | 具體內容 |
1 | 開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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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開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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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撰擬書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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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法律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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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聯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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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證據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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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閱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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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調查證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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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詰問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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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聲請鑑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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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談和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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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追蹤回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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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收受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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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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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訴訟委任律師流程
1)是否需要委任律師?
對於所處情況,不清楚到底需不需要律師協助?沒關係,這是很常見的,不用擔心。
建議您第一步先和律師預約開會,雙方討論案件及說明您的訴求給律師了解,再由律師給您處理方向的建議。
當您了解情況及清楚處理方向後,就可自行評估是否需要委任律師,或可以將預算範圍提供律師瞭解,由律師協助您權衡評估有無適合的替代方案。
2)謹禾律師委託說明
以謹禾法律事務所為例,訴訟委託謹禾律師,分為三步驟:1法律諮詢、2簽約委任、3委任期間。
第一步:法律諮詢
第二步:簽約委任
第三步:委任期間
• 委託範圍
1、訴訟委託是以審級為單位,委託的審級範圍為一個審級,委託審級結案係指案件經和解、調解、撤回或該審級判決為止。
2、訴訟委託以事實及聲明決定委任範圍,由於訴訟是屬於流動的過程,因此訴訟委託起訴或答辯範圍,會以您與律師開會討論之內容作為起訴聲明範圍或答辯範圍(即提告、答辯、辯護的律師範圍)。
• 委託費用及法院規費
1、給付本所的委任費用為訴訟委託律師的費用,不包含法院收取的費用、規費等(可能像是法院裁判費、鑑定費、交通費、郵務費、閱卷費、函詢費、向行政機關申請文件的規費、和解金等)
2、如為我方起訴並決定撤告,視法院審理情形如有裁判費可聲請部分退還的話,事務所會協助您向法院聲請退還部分裁判費。
• 訴訟所需時間
1、 一般在法院的訴訟過程,經驗上,一個審級法官審理需時約8個月至1年半不等,事務所無法保證法院審理的速度,訴訟所需時間可能會因為案件複雜度、案件人數、傳喚證人、調查證據、鑑定時間、法官職務調動、疫情、節日等各項因素而異。
2、 訴訟過程中,由於法官同時審理案件繁多,因此法院不是每個月都有進度,事務所如有收到法院通知或案件有任何進度,都會主動通知客戶,如未收到法院通知,事務所約1個月會主動追蹤案件情形並回報客戶,讓您在訴訟過程中,盡可能地感到安心。
3)如何預約法律諮詢,諮詢費用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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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諮詢費用
法律諮詢費用為一小時3000元。
未滿一小時以一小時計,如後續有訴訟委任,諮詢費可扣抵委任費用。
4)認識謹禾律師團隊
吳勁昌律師(謹禾法律事務所所長)
吳勁昌律師執業多年,累積紮實且豐富的民、刑事訴訟經驗,不僅能快速精準切入訴訟重點,更能站在客戶角度同理感受,協助客戶評估法律風險。輔以客戶實際訴求,吳律師務實且細膩的訴訟策略,多年來讓客戶放心全權委託訴訟,陪伴客戶走過人生重要關卡,力爭客戶應得之權益。
馬涵蕙律師(資深律師)
馬律師曾代表客戶於標的金額高達數億新台幣的民事訴訟,獲得對客户有利之結果,並協助多家國內企業處理商務契約,及協助客戶處理醫療糾紛,消費爭議、履約爭議等相關法律問題。
蔡承育律師(資深律師)
蔡律師多次代表客戶辦理民、刑事訴訟案件,客戶均獲滿意成果。信仰防患未然之預防概念,尤重合理分配法律風險,除專精中英文契約撰擬、審閱, 亦為多家法顧客戶安排商業交易架構、提供專業法律建議,協助處理法規遵循等疑難雜症。法律找承育,避險又順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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