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一隻狗狗,你做了什麼準備? | 毛小孩主人的過失致死
【文章:高雄律師 | 謹禾法律事務所】
【養一隻狗狗,你做了什麼準備? | 毛小孩主人的過失致死】
你是毛小孩的主人嗎?是否曾經有過這些經驗呢?
門一打開,毛小孩直接衝出門?騎機車載毛小孩,結果毛小孩失控衝上馬路?但是毛小孩講也講不聽,只會一臉無辜地看著你…
遇到這情況,你會怎麼做呢?法院又希望毛小孩主人怎麼做呢?家有毛小孩你必須要知道的事!
目次【毛小孩主人的過失致死新聞案例】【法院判決毛小孩主人的過失致死案例】【法律希望毛小孩主人應該這樣做】【毛小孩主人你還可以這樣做】
【毛小孩主人的過失致死新聞案例】
家有毛小孩你必須要知道,這幾年出現了哪些關於毛小孩主人過失致死的新聞:
1、米克斯竄出馬路騎士、狗狗雙亡 飼主未綁好愛犬過失致死法辦2023/06/10
2、黃狗暴衝害女騎士摔車亡 1根毛抓到飼主「代犬入監」2022/06/08
3、狗狗未拴好衝出遭撞死 車主怒告狗主求償勝訴2022/04/12
4、狗放養竄出害騎士摔車不治 飼主遭控過失致死下場曝2021/11/04
5、狗狗衝出致騎車婦人摔死 狗主人要負責被判刑8月2021/08/31
6、狗沒綁好害騎士摔死 飼主賠125萬元和解2020/12/07
7、大失血!狗狗暴衝馬路害騎士受傷 主人判賠120萬2020/06/13
8、騎機車被狗追慘摔...斷門牙 美眉怒蒐證要飼主負責2020/03/11
看了上面這些毛小孩主人過失致死的新聞標題,覺得很怵目驚心嗎?
這些都是一再一再發生的案例,或許這些新聞,也曾經在你的腦海浮現,那具體關於法院又是怎麼判決?法院又希望毛小孩主人怎麼做呢?下面就舉幾個關於法院對於毛小孩主人的判決,家有毛小孩你必須要知道!
【法院判決毛小孩主人的過失致死案例】
家有毛小孩你必須要知道,法院對於毛小孩主人過往都是怎麼判決呢?
案例一
A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A擺攤經營小吃店,見混種狗(身高65公分、身長100 公分、體重49公斤)常在該處流浪遊蕩,乃於小吃店內餵養係爭犬隻,與之親近並收留之,且為免犬隻撞人肇事,曾將該犬隻繫綁於小吃店內,該犬隻因而常跟隨A往返小吃店面及住處間。A因實際管領係爭犬隻而為動物保護法第3 條第6 款所定實際管領動物之飼主,應依動物保護法第7 條之規定,注意防止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且其實際管領之23公斤以上犬隻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及以長度不超過1.5 公尺之鍊繩牽引作為防護措施,防止犬隻撞擊他人,而依當時情形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未為防止、避免係爭犬隻衝撞他人之必要措施,任由該犬隻在小吃店附近隨意走動奔跑,適行人自住處步出社區大門,該犬亦從社區大門奔出社區而撞及該行人,致行人倒地 後頭部直接撞擊地面,經報警送醫後,仍因腦挫傷、顱內出血及胸椎斷裂導致中樞神經性休克死亡。
案例二
B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肆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B在工廠內飼養中型之寵物犬1隻,平時由其餵食及照顧,其明知該寵物犬係以項圈、狗鍊拴綁在工廠,而該處緊鄰人車往來之道路,本應有效管控該寵物犬之行動,並隨時注意該犬隻是否牢固拴綁,以防止該寵物犬在道路隨意奔走妨害交通,並危及用路人之危險,自負有管控該寵物犬危險源之保證人地位。B並無不能注意上開情事之情況,竟疏未注意將上開寵物犬牢固拴綁或為其他適當控管措施,致該寵物犬自行掙脫後即跑到巷道路上,適有騎士酒後騎乘機車至該處,亦因飲酒後注意力降低,疏未注意車前狀況而撞上該犬隻,騎士因此人車衝至路旁之稻田裏,受有肋骨骨折併氣血胸等傷害,且因無人救助而當場呼吸性休克死亡。
案例三
C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C在公司用地內飼養黑色犬隻1隻,本應注意妥善管理,防止其所飼養犬隻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亦不得疏縱犬隻在道路上奔走妨害交通,以免影響公眾通行之安全,且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看管,放任涉案犬隻在外隨意閒蕩,並奔跑橫越馬路,追逐馬路上行經之車輛。適騎士騎乘機車行經公司前,涉案犬隻突然自路旁竄出並快速由西向東橫越道路,騎士見狀緊急煞停,機車因而失控倒地滑行,騎士亦摔倒在地,經送至醫院救治,仍因顱內出血、多處骨折併氣血胸而死亡。
案例四
D犯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捌月。
D在其住處,飼養黃色犬隻,本應注意對其所飼養之犬隻有監督之義務,在有旁人出入之公共場所,應以如鍊繩牽引等適當方式看管其犬隻,以防止犬隻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而依其年齡智識、生活經驗及當時情形,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未適當看管其犬隻,任由其所飼養之犬隻在未繫鍊繩、無人看管之狀態下離開住處在外散步,而後犬隻竄出○○路○號前,適有騎士騎乘機車駛至該處,因該犬隻突然自其右方竄出,致騎士見狀避煞不及因而人車倒地,受有急性硬腦膜下出血及顱骨骨折之傷害,經送醫院救治後,仍不治死亡。
案例五
E因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貳年。
E在其所經營之公司內飼養虎斑色犬隻1 隻,本應注意妥善管理,不得任意疏縱犬隻在道路上奔走妨害交通,以免影響公眾通行之安全,且亦無不能注意之情事,竟疏未注意看管,放任該隻虎斑色犬隻隨意閒蕩,嗣該犬隻突然自路旁草叢中竄出並快速橫越道路;適騎士騎乘機車行經該處,見狀閃避不及而衝撞該隻犬隻,機車因此失控倒地滑行,騎士因此受有創傷性蜘蛛膜下腔出血併腦水腫、多處顱骨骨折併頸動脈撕裂出血、右側脛股開放性骨折、呼吸衰竭合併呼吸器使用等傷害,經送醫救治後,因呼吸衰竭而不治死亡。
【法律希望毛小孩主人應該這樣做】
上面這些都是刑事判決,毛小孩一時闖禍竟然造成別人身體、生命的殞落,
這個嚴重性值得毛小孩主人重視!我們就從判決來整理一下,具體法院希望毛小孩主人怎麼做!
1、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
毛小孩主人應依飼養動物之品種、體型大小、重量、習性等,為相當注意之管束措施。而防止方式,可包括於住處門口貼上「小心猛犬、內有犬隻」等警告標語等防護警告措施。
2、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七歲以上之人伴同。
毛小孩主人要留意不要讓未滿七歲小朋友獨自牽著毛小孩出門。若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七歲以上人伴同,可處新臺幣3,000元以上1萬5,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令其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按次處罰之。
3、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
毛小孩主人應注意進行「適當之防護措施」。
若具攻擊性寵物出入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無成年人伴同或未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應令飼主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農業部公告「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
一、具攻擊性之寵物指危險性犬隻及無正當理由曾有攻擊人或動物行為紀錄之犬隻。
二、危險性犬隻指以下品種犬隻:
(一)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二)日本土佐犬(Japanese Tosa)。
(三)紐波利頓犬(Neapolitan Mastiff)。
(四)阿根廷杜告犬(Dogo Argentino)。
(五)巴西菲勒犬(Fila Braziliero)。
(六)獒犬(Mastiff):西藏獒犬(Tibetan Mastiff)、鬥牛獒犬(Bull Mastiff)、義大利獒犬(Cane Corso)、波爾多獒犬(Dogue de Bordeaux)。
三、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及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下列防護措施之一:
(一)以長度不超過一點五公尺之繩或鍊牽引,且應配戴不影響散熱之透氣口罩。
(二)以具備防曬及通風功能之金屬製堅固箱籠裝載。
… … … … … … … … … … … … … … … … … … … … …
4、農業部已公告比特犬及其混血犬隻等具攻擊性的大型犬自111年3月1日起,屬禁止飼養、輸入及繁殖之動物。
考量近年比特犬攻擊事件屢屢登上媒體,甚至有幼童遭咬死,因此農業部已公告比特犬及其混血犬隻等具攻擊性的大型犬自111年3月1日起,屬禁止飼養、輸入及繁殖之動物。違反上開規定者,依動物保護法第26條第1項第2款及第32條第1項第5款規定,處5萬元以上25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逕行沒入其動物。
… … … … … … … … … … … … … … … … … … … … …
農業部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
一、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如下:
(一)美洲巨水鼠科(學名:Myocastoridae)動物。
(二)食人魚(學名:Serrasalmus rhombeus)。
(三)電鰻科(學名:Electrophoridae)動物。
二、指定禁止飼養或輸入之動物如下:
(一)比特犬(Pit Bull Terrier),包括下列犬隻:
1.美國比特鬥牛犬(American Pit Bull Terrier or American Pit Bull)。
2.美國史大佛夏牛頭犬(American Staffordshire Terrier)。
(二)臺灣獼猴(學名:Macaca cyclopis)。
… … … … … … … … … … … … … … … … … … … … …
【毛小孩主人你還可以這樣做】
目前雖然相關法令只有針對具攻擊性的寵物出入公共場所要求牽繩,但是真的發生事情,不是只有賠錢、坐牢而已,造成他人失去性命,一個家庭從此無法圓滿,那種心理上的壓力,絕對是此生不想遇到,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因此,建議毛小孩主人,其實我們可以做的更好,包括:
1、帶毛小孩出門時妥善用鍊繩牽好
除了避免毛小孩講不聽闖禍傷害他人外,也能降低毛小孩因一時興奮、驚嚇而受傷。
2、投保寵物侵權責任保險
毛小孩闖的禍一直登上新聞媒體,因此身為毛小孩主人,可以考慮投保寵物責任保險,分攤毛小孩闖禍造成他人體傷或財損之侵權責任賠償,也讓因此受傷的人能有一定程度的保障。
毛小孩是我們的家人,我們的生命中因為有毛小孩,而充滿喜悅、幸福,但這樣的幸福,千萬不要因為一時疏忽而變調,讓我們更加重視生活中的微小細節,守護我們自己也守護我們的毛小孩!當個最稱職的毛小孩主人!
相關法律動物保護法農業部公告「指定禁止飼養輸入或輸出之動物」具攻擊性寵物及其出入公共場所該採取之防護措施
其他文章卡到刑事官司,想洽詢律師,該怎麼開始? |委託律師指南助您應對刑事訴訟挑戰!易科罰金全解析:拒絕入監?掌握易科罰金一日多少錢、繳納方式及注意事項!|易科罰金是什麼?有期徒刑3個月可以易科罰金嗎?易科罰金一天多少錢?易科罰金去哪繳? 易科罰金有前科嗎?什麼情況檢察官會不准易科罰金?易科罰金繳完就沒事了嗎?沒錢繳納罰金怎麼辦?刑事被告必知:被告怎麼辦?身為刑事被告,你知道你有哪些權利嗎? 刑事被告不出庭會怎樣?保持沉默會被認定有罪嗎?你知道可以聲請調查對你有利的證據嗎?
加入謹禾法律事務所LINE官方帳號,立即預約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