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唱會門票又搶輸了? | 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文章:高雄律師 | 謹禾法律事務所】
【演唱會門票又搶輸了?|關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
拜託!我在電腦前面等,
時間一到馬上按進去搶Black Pink的票...
結果還是搶不到,會不會太誇張!!!
你也有搶不到門票氣噗噗的時候嗎?
別氣~別氣~今年112年5月有新修法囉!
目次【打擊黃牛-新修法】
-加價轉售黃牛
-以不正方式購票之黃牛
【打擊黃牛-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
-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網頁
-檢舉黃牛需要提供的資料
【打擊黃牛-新修法】
為了保障民眾近用文化創意活動之權益,確保藝文表演票券正常流通,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針對藝文表演票券有兩大新處罰規定:
1、【加價轉售黃牛】
將藝文表演票券以超過票面金額或定價販售者,
按票券張數,由主管機關處票面金額或定價之十倍至五十倍罰鍰。
2、【以不正方式購票之黃牛】
以虛偽資料或其他不正方式,利用電腦或其他相關設備購買藝文表演票券,
取得訂票或取票憑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下罰金。
這兩項規定,跟過往不一樣囉!!
以前
黃牛搶演唱會門票,
只有<社會秩序維護法>去約束黃牛,
若是非供自用,購買運輸、遊樂票券而轉售圖利,
罰則僅有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一萬八千元以下的罰鍰。
但現在,
嘿!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喔!
而且如果加價販售,罰鍰可是票面金額的10倍至50倍!
【打擊黃牛-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
<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甚至規定,
民眾若有檢舉藝文票黃牛的行為,
除了對檢舉人身分資料嚴守秘密外,並會酌予獎勵喔!
1、文化部設有「文化部檢舉黃牛專區」的網頁
檢舉加價轉售黃牛,檢舉獎金最高可得新台幣10萬元。
檢舉以不正方式購票之黃牛,檢舉獎金新台幣10萬元。
2、檢舉黃牛需要的提供資料
1)取得加價轉售藝文表演票券資訊之管道、
2)藝文表演票券資訊(例如時間、地點、場次、座位號)、
3)交易相關資訊(例如販售者的銀行帳戶、匯款紀錄)或
4)黃牛以虛偽資料或不正方式購買票券之歷程紀錄(例如使用掃票程式購票的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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