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請求清償債務?認識支付命令、本票裁定
【文章:高雄律師 | 謹禾法律事務所】
相信許多人都有借錢給別人的經驗,
無論金額多寡,
從學生時期未滿百元的午餐錢到大企業動輒數百萬元的商業資金,
當對方遲遲不還錢的時候,
依循訴訟方式對方請求清償債務可能曠日廢時求,
今天就來看看除了打官司以外,
法律上有什麼方式比較迅速吧!
借貸關係的證明首先,要請求對方還債之前,
法律上不管用何種方式,
都必須要證明雙方借貸關係的存在,
最常見的方式就是雙方之間先訂立「借據」、或簽立「票據」。
但有時候親朋好友之間借錢,
基於情感面的考量通常雙方會只以「口頭」達成借貸契約,
在這種情況下就比較麻煩,
如果要請求對方還債還需要努力提出證據,
因此,建議在借錢之前還是先訂好借據等明確的方式,以保障權益。
證據的保存非常重要,
不僅僅是白紙黑字寫得清清楚楚的借據或票據可以當成借錢的證明,
諸如簡訊、line訊息、金流、還款方式及利息等等
也可以成為證據的一部份,
當持有這些證明,
可以在過程中輕鬆很多,也可以避免其他爭議的出現。
支付命令民事訴訟法第508條提及,
債權人(借錢的人)可以提出借貸關係的證明,
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請求債務人(沒還錢的人)清償債務,
當法院的支付命令送達債務人20天內,
如果債務人有向法院聲明異議,
此時將會進入「調解」或是「民事訴訟」的程序;
然而,如果在20日內沒有提出異議的話,
債權人就可以帶著「支付命令」和「裁定確定證明書」
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強制執行。
本票裁定本票依照強制執行法規定,
執票人可以向法院聲請本票許可強制執行的裁定,
之後就可以持「裁定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對債務人強制執行。
由於本票具有如此強大的效力,
可以使持票人不需經歷訴訟等等較為費時的手段,
以較為簡便的方式向發票人請求金額。
因此,對於本票的有效性的評斷標準,
就比在前面提到的一般「借貸契約」還要謹慎一些,
例如在本票上需要清楚載明金額、發票日、發票人等等。
今天向大家介紹了「支付命令」和「本票裁定」
兩項正規請求債務清償的途徑,
下次再來跟大家聊聊其他的方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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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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